近日,教育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公布“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6年度立项建设院校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教高[2009]13号)。教育部和财政部组织专家于日前对2006年度立项建设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以下简称项目院校)进行了项目建设验收评审,包括我校在内的28所项目院校悉数通过验收。
专家组根据各地上报的验收申请材料,对照项目院校的建设任务书,在综合考虑各地先期验收情况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对项目院校建设工作进行了评审,并一致认为各项目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教学方案修订、课程开发、实训条件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均实现了预期目标,地方政府和院校举办方能够很好落实所承诺的各项政策措施,学校预算执行情况较好,社会认可度普遍较高。
现阶段,学校在总结、整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正在完善专项档案收纳,凝练建设成果,为今后更大程度地发挥建设效益打下基础。结合学校“十二五”建设规划制定起草工作,巫向前校长提出了“后示范”建设阶段的工作目标。下一阶段,学校将继续深化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通过搭建职教“立交桥”、“课程中心”专项建设、深化师资培养“牵手工程”、扩大国际办学规模等方面工作为抓手,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为国际型大都市提供高质量卫生职业教育和服务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