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为37岁,女性,妊娠4月余自行扪及左乳肿块一枚,直径3cm。于2014年8月6日至附属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就诊,外院彩超:左乳内上象限30×26×23mm肿块,考虑纤维腺瘤可能。基于肿块较大,予以行空芯针穿刺活检,术后病理示:左乳浸润性导管癌(三阴性)。当患者得知病理结果后,与乳腺科何奇主任表达了想继续妊娠的强烈愿望及推迟乳腺癌治疗的意愿。何主任基于美国NCCN指南上的诊治规范,给予其妊娠过程中行化疗和手术是安全可行的建议。
患者及家属考虑到治疗可能对胎儿造成影响,遂就诊于多家医院进行咨询,希望存在先完成妊娠分娩,推迟乳腺癌治疗的可能。各家医院均建议引产后行乳腺癌的治疗。患者及家属再次回到国妇婴,与何主任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和探讨,表达了继续妊娠的强烈愿望和保乳的意愿,也表述了其上网阅读过国外相关的文献,肯定了妊娠期间治疗的可行性,做出了愿意放手一试的决定。
何主任根据2013年发表的欧洲ESMO关于妊娠期及哺乳期癌症的诊疗指南,给予患者蒽环类+紫杉醇类的联合化疗方案,选择单周疗法,是为了减少骨髓抑制带来的风险及减少相关辅助药物的使用对胎儿可能造成的影响。每2个疗程进行肿瘤病灶大小的评估。患者于2014年8月20日开始行新辅助化疗。化疗过程中,患者无骨髓抑制及严重的其他化疗副反应。患者每2个疗程予以评估疗效,肿块进行行缩小,患者于第5次化疗后,彩超提示肿块缩小为7×4mm。
于此同时,患者规律产检,患者作为高龄产妇,畸形排查亦无异常。患者于2014年11月26日完成第五次新辅助化疗,此时患者孕33周。予以暂停化疗,进行分娩准备状态,患者于2015年1月17日顺利自然分娩一名男婴,Apar评分为1分钟10分、5分钟10分,胎儿无畸形。患者于2015年2月27日完成第六次新辅助化疗。后予以行全身检查,胸腹部CT、骨扫描等均未见肿瘤转移的征象。2015年5月5日行手术治疗。术后病理示:剩余乳腺组织内未见明显病灶,周围乳腺乳腺病斑局部导管周围炎及导管扩张,右腋下未见肿瘤转移(0/20),达到了病理完全缓解(PCR)。
首个病例的顺利成功,是国妇婴乳腺科每一个医护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和产科通力合作的结果。我们将为每一个病人争取更多的生活质量而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