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4年固定资产报废请示于12月获财政批复。财政和教委对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高度重视,每年都派专人赴现场进行督办和实地复核。
我院根据上海市教委2014年6月印发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总则》及其细则,对相关的资产采取从采购论证、使用考核、报废回收、拍卖上缴全过程的监管。
财政和教委分别于10月和12月前往我院实地复核,抽检到的报废资产涉及各教研室于2012-2014年提出的报废设备和家具,目前分布在院本部、浦东三林仓库等多处。经过资产数据库校对、报废照片确认和实地复核,财政和教委的专项检查组逐项完成了全部抽查,对我院的资产管理和善后保管工作给与了肯定。
下一步,我们将按规定对批复的报废资产进行拍卖处置,所得款项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