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接学院211办公室通知,我院“211工程”建设公共服务体系(第三期)及创新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项目已于日前启动。
根据已经批准的项目书,创新人才培养包括三个子项目,他们分别是医学检验与创新技能培训中心、“探究为基础”的开放式实验教学平台以及研究生实验技能轮训平台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对于涉及进口产品的项目应提供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财政局审核意见,我院本次启动的项目基本上是进口产品,所以实施计划前,必须办理相关进口手续,同时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于10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仪器必须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采购方式和程序要求完全按照《政府采购法》执行,而政府采购资金必须在本年度执行完毕,要使这些项目到位,并且尽快发挥作用,对于职能部门来说时间紧,任务重。
据了解,我院资产管理处已组织人员,会同项目牵头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与项目实施单位加紧工作,使我院“211工程”达到建设目标。